欠繳卡費信用即破產?消基會:聯徵制度應檢討

部分消費者在欠繳「信用卡」卡費後,以為補繳就沒事,但是「信用」已經被「聯合徵信中心」評為「不良」,當消費者再次申辦信用卡或其他信貸時,就無法辦理,消基會接獲的案例中,超過3成的消費者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提報「聯徵中心」,消基會表示,國外聯徵不會只聽銀行一方的說法,而且外國有3到6個月的寬限期,建議「聯徵中心」的制度應該檢討。

一位高先生信用卡信用額度15萬元,有一次因為欠繳約3千元卡費,一週之內以循環利息被罰約300元,原以為繳完滯納金後就沒事了,結果有一天高先生要小額信貸時,才發現因為上次欠繳已被銀行提報到聯徵中心,而無法借貸,高先生說:「我覺得非常不合理,遲繳並不是不繳,遲繳都已經被罰了,什麼都繳了(包含罰金)為什麼還可以報聯徵也不通知我們這些客戶。」

消基會指出,像高先生這樣被立即提報聯徵的案例不少,平均一年消基會接到13起申訴案,其中銀行未事先告知即提報的佔了32%,消基會金融消費委員張萬同說:「銀行如何提給聯徵中心沒有一套規範,只要它(銀行)提報都沒有關係聯徵中心通通認消費者有罪。」

對於現行只有銀行單方可提報聯徵,但有時候是銀行和刷卡人之間的糾紛例如盜刷問題尚未釐清,消基會認為,聯徵制度應開放讓消費者也有申訴管道,再評定信用狀況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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