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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故事,也是一個真實的事情 ....... 在我身邊的朋友 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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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的朋友,上週回來幫她朋友(在此代號B)處理喪事 .....
她朋友的男朋友(在此代號A)生病往生了(生病才一個月)
我朋友回來幫 A 的忙(因為她也認識 A)
A 與 B 雖是男女朋友,但也同居十多年了,A 始終沒有娶 B ....
為什麼呢?因為他們當初都是有婚姻的狀態下離婚跟對方在一起的 .....
可能 A 為了離婚而承諾前妻不得娶 B .....(這樣的協議合法嗎?我不曉得)
當時 A 的小孩很小,可能不到三歲吧 ..... 其實 A 的前妻條件不錯 ....
留美碩士、家中也有錢 .... B 呢 .... 則只有高中畢業,當初是公司的技術員 ....
B 呢,才剛結婚半年 .....
A 的社會地位還蠻高的,上市公司的經理,人聽說還不錯、對 B 也很好 .....
後來也合買了一棟透天房子,對 B 也很照顧,也會幫忙付貸款、生活費 ....
但唯一可能不能太公開的就是他們之間的關係,公司只有少部分人知道 .....
B 呢,個性剛烈、憤世嫉俗也慾求不滿,當然她自己也充滿矛盾 .....
想要正名又怕人家說她是狐狸精、瞧不起她 ..... 除了名分以外,什麼都不缺 ....
突然,A 生病了 ..... 不過才一個月的時間就走了 ......
在醫院時有寫遺囑,但似乎沒有經過公正是無效的 .....
原本要將財產一半分給 B,一半給自己與前妻的小孩 ....
所以 B 可能只得到其中一份保險(B為受益人)
但是 B 當然不想放棄這一份財產(總共約兩千萬,至少想分一半)
A 的前妻改嫁了,也與夫生了一個小孩,但很不幸夫也在今年初過世 ....
而年底時,是前夫過世,而且還是一樣的病症( my god ,是誰剋夫啊!?both of them ?)
A 的老父母人在國外,年高八十多,家人不敢讓他們知道 A 已經過世,
所以只有 A 的兄弟姊妹從國外回來處理(A 是華僑,一個人在台灣,所以我朋友才會想幫忙他)
但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,所以告別式結束後大家也得回到自己的崗位 .....
留下的,是 B 與 A 前妻對財產的覬覦 ..... 而最無辜的是誰呢?
A 的小孩吧!一個正值青春期的小孩,可能莫名其妙要捲入遺產官司中 ......
如果 A 的小孩有被繼父領養,就不能繼承遺產,遺產歸 A 的父母 ......
A 的前妻拿不到錢 ..... 這是目前 B 想要做的事情 ...... 兩個女人的戰爭 ...
雖然當初錯在 A 與 B,但 B 現在卻認為自己才是大老婆 ..... 雖然法律上不承認 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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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感覺,B 其實是幸福的 ..... 因為 A 生前對她真的很好 .... 除了沒有給她名分 ....
但 B 卻抱著悔恨的心,因為除了沒有名分,A 也沒跟她生小孩 ....(A在離婚後結紮)
B 感覺自己失去金錢與青春 ......(但當初如果這樣覺得何不及時離開)
不用等到現在年近40才感慨自己青春逝去吧!?
她不也真真確確被愛過這十多年? 這十多年難道不是真實的生活嗎?
愛的真諦到底是什麼呢?(我想,或許是每個人期許得到的不同吧!)
或許 B 還要更多的金錢來彌補她的遺憾、她逝去的青春 .....
用金錢來衡量的愛情與光陰 ....... 而不是實質精神上的愛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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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事件,如有雷同請勿對號入座 ....... 沒有批判的意思,純粹感想抒發 ......
